|
||||
市房改办与房地局近日联合宣布:建国后竣工的独用成套多层和高层公有住房的成本价仍维持去年的1295元/平方米标准。此次出台的新方案共有5项新规定,除规定成本标准外,对出售的市场价,独用成套钢筋混凝土结构公寓住房及独用成套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公寓住房和新式里弄住房的成本价与最低限价依旧按照去年执行:即独用成套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公寓住房出售成本价为1797元/平方米,最低限价424元/平方米;独用成套混合结构等的出售成本价为1438元/平方米,最低限价为342元/平方米;超出面积部分,市场价的上限按原规定执行。
唯一的区别是,今年要比去年多加一年折旧。新方案还确定了适用时间为2002年全年。(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