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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和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透露,为进一步启动成都住房二级市场,促进房地产增量和寸量市场的良性互动,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二手房上市的新规定,以前多种不能上市交易的政策性住房被纳入可交易范畴。
据悉,按此次出台的新规定,可以进入市场交易的二手房包括,职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已购政策性住房,包括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全产权住房,以及政府实行优惠政策的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广厦房、集资建设住房和合作建设住房,无论产权人户籍是否在本市,以及其产权来源是否购买、继承、受赠或其它方式取得,只要不属于违法违规违纪或举报查处范围的,都可以上市交易。与学校教学区、单位生产办公区无法分离的已购政策性住房可以出售,但只能出售给原产权单位或单位职工。
本次二手方市场全面放开的另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取消了已购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准入审批程序,即不再需要填写入市申请表、到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盖章、报市房改办审批。已购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的手续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元收取,转移登记费按成交价的2.25%收取,买卖双方承担各半。已购政策性住房相互进行产权交换的,不补交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契税等税收以及转移登记费按其房屋价值差额缴纳,交易手续费由取得方按取得房屋面积3元/平方米的标准交纳,交换后的房屋保留政策性住房性质。
据悉,一直受限的境外单位、个人和境内单位、个人同样可以享受购买我市二手房,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和其它房屋。个人购买者不受年龄、户口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