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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部、国家计委及监察部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指出,从去年对建筑市场大检查的情况看,业主违法违规的问题相当突出。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业主行为的规范。
首先,要加强对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的监督,从规划“龙头”抓起,严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两道关。凡是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的工程项目,必须依法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对于没有取得规划许可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二,要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建设行为。建设部已发出《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依法必须招标而未招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并要依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处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按国家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项目未委托监理,未经验收备案或将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擅自交付使用,有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工程质量低劣或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以及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在资质年检中予以资质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同时,要加快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业绩和不良经营行为的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管,探索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的改革。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项目,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依法实行招标发包。要完善并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积极探索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的改革,按照“建管分开”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委托专门机构或具备资格的项目管理公司组织政府投资工程的实施,以更好地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王溯 董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