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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锦绣园业主张先生致电本报反映,入住两年半后,近期发现锦绣园会所成为临近一个名叫“杰座”的楼盘的“卖点”。由于“杰座”与锦绣园是同一开发商开发的项目,因此,锦绣园业主认为开发商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区会所“一所二主”
张先生向记者展示了当初的购房合同。合同中关于锦绣园的规划范围有如下界定:锦绣园坐落于朝阳区幸福一村八巷北侧,东至幸福村二小,南至幸福村中路,北至三里屯街道办事处,西至金刚石厂。锦绣园包括A座、B座、C座公寓楼及D座公寓商住楼。总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据张先生介绍,开发商在售楼时承诺为锦绣园小区业主提供配套专属服务会所。小区建成后,会所也随即建成。2001年初投入使用。但近期发现,锦绣园西侧原已停工的楼盘开始以“杰座”的案名复工。同时,该楼盘的宣传单上出现“锦绣园二期”字样,并宣称:提供3000平方米会所服务,会所已经投入使用。张先生认为,“杰座”宣传资料中自称“锦绣园二期”,其所指的“会所”显然就是目前锦绣园的会所。
开发商认为沟通不够
记者来到锦绣园现场,该楼盘由两栋高层塔楼构成楼盘建筑主体,其他三栋多层楼中最北侧的三层楼就是业主与开发商产生争议的会所。小区西围墙另一侧一栋楼正在施工,业主们指称:这就是“杰座”。
锦绣园的开发商——北京银信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张民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实际上,现在“杰座”地段的项目早在锦绣园之前就开始建设,但由于某些原因,导致长期搁置。银信地产接手了这个项目,并将案名定为“杰座”。由于把“杰座”称为“锦绣园二期”直接关系到会所使用问题,但开发商未与锦绣园业主们进行商量,属于开发商责任。目前锦绣园业主委员会已经选举产生,开发商正着手与业主委员会就此进行商谈。据介绍,会所现在用于向业主开放的面积约3000平方米,包括保龄球、游泳池、健身房、网球场等。由于业主使用率低,会所每月亏损2万元左右。张董事长认为,会所的产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自始至终没有承诺会所产权归业主。无论从会所处置权和目前的经营状况角度看,开发商在宣传中把会所定位于“杰座与锦绣园一期业主共享”并无不可。
在其后银信公司的《关于对部分业主意见的复函》中,称由于银信公司没有与业主及时沟通,出现了“锦绣园二期”的名称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问题,“从而引致业主不满,也一定程度地伤害了业主感情,在此我们表示歉意。”
小区业主能否“独享”会所
在刚刚闭幕的春季房展会上,记者看到展会的宣传品上刊登的参展项目介绍中,对“杰座”仍有这样的描述:“小区有近3000平方米专属会所已投入使用,提供游泳、桑拿、健身、保龄、网球、棋牌等多项康乐服务,签约即可享受会员待遇”。当初已经边界清晰、业主相对确定的小区,却与相邻楼盘“合并”,买楼时开发商承诺的小区内配套会所,又成为开发商再售其他楼盘的“卖点”,开发商对锦绣园业主的承诺是否“缩了水”?(刘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