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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房租有了新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宏观调控,保证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近日,市房管局正式发布了2002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今年企业、群众在协商议定房屋租金时有了新参考,这也是房管局自去年首次发布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的第二次发布。
据悉,2002年的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是参照上一年各区县主要路段房屋的市场租金制定的,分为住宅和商办两部分。今年发布的各区县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与上一年度发布的指导租金相比略微变动,和平区仍是住宅、商业和办公用房租价最高的地区。
市房管局表示,此价格是协议房屋租金的参考价格,最高最低只是相对区域而言的,具体地段的房屋租赁租金指导价格,将在各市、区、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及信息网上公布。
有关市内六区住宅租赁市场参考价:
和平区 高层住宅月租金最高地区的为每建筑平方米29元,最低地区为18元;多层住宅月租金最高地区为建筑平方米25元,最低地区为14元;平房最高地区月租金为建筑平方米18元,最低地区为13元。
河东区 多层住宅月租金最高为建筑平方米14元,最低为9元;平房月租金最高为建筑平方米13元,最低为8元。
河西区 高层住宅月租金最高为建筑平方米17元,最低为11元;多层住宅月租金最高为建筑平方米14元,最低为9元。
南开区 高层住宅月租金最高为建筑平方米28元,最低为20元;多层月租金最高为建筑平方米17元,最低为10元;平房月租金最高为建筑平方米18元,最低为10元。
河北区 多层住宅月租金最高为建筑平方米22元,最低为12元;平房月租金最高为建筑平方米15元,最低为9元。
红桥区 多层住宅月租金最高为建筑平方米15元,最低为9元;平房月租金最高为建筑平方米13元,最低为8元。(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