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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近日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近九成人投票支持深圳房屋销售实行以“套内建筑面积”(俗称“关门面积”)计算房价。有关部门表示此次调查将直接影响有关的决策。
据了解,广东省建设厅、物价局曾于去年联合下发了《广东省房屋交易价格计算暂行规定》,明确宣布商品房以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价,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设费用计入总成本,即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包含公摊面积的成本,公摊面积不另行单独计算。而深圳现行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文本却规定有三种选择;一是按建筑面积计算;二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三是按套计算。由于深圳大部分购房合同采用按建筑面积计算,有关部门发现,公摊面积的确认带来不少的纠纷,如公摊面积不明确、售后公摊面积增加等问题的出现,使消费者不胜其烦。
据悉,也有少数市民在此次调查中留言认为,应该按“老办法”执行,但合同中应标明套内面积及公摊面积,并注明公共面积公摊了哪些项目。他们认为,如果只按套内面积计价,有可能发生公共面积部分被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占用,业主利益被损害的情况。而且如果改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单价小幅上涨,一些购房者不清楚怎么回事,有可能会被一些发展商及中介钻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