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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湖南省建设厅获悉,湖南省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今年将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省14个市、州本级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单位和个人发放面将达到80%,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在一些财政状况较好、住房补贴资金来源比较充裕的县(市、区)将先期启动。
按照部署,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将建立政府住房基金,各单位的售房款除按比例留足公共部分和公共设施的维修基金外,将全部用作住房补贴,分年分批逐步发放到职工个人手中。对于新职工,从今年起将全部实行住房补贴;老职工则可按照先购房先补贴、先无房职工后住房未达标职工的顺序发放住房补贴。住房补贴资金有来源的单位,将直接划入个人账户;来源不足的单位将先计帐到个人,待有资金时再划转。对于效益较好的企业,住房补贴将被列入成本。同时,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企业利用自有土地组织职工进行集资建房,在一定时期内将受到鼓励。(赵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