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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所有楼盘的物业管理费都由物价局定价,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楼盘,物业管理费的多少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制定,交物价局备案即可。
自从本报3月8日和3月15日分两期登出“物业管理收费备忘”,受到了许多读者的欢迎。日前,记者继续跟踪报道。分别采访了省物价局和市物价局以及天河区物价局。
政府定价都是指导价
目前,广州市的物业管理收费执行的是广州市物价局和市建委发出的穗价[1999]100号文制定的收费标准,即多层住宅(9层及以下)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规定;二级0.75元/m2;三级0.50元/m2;四级0.40元/m2。高层住宅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规定;二级1.95元/m2;三级1.55元/m2;四级1.30元/m2;五级1.00元/m2。
广州市的这些收费标准则是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和省建委《关于公布广东省物业管理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粤价[1999]90号)制定的。广东省的这份文件中特别有一条规定:“各市物价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省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上下3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当地的收费标准。”而广州市物价局和市建委正是根据这一条规定,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了30%,换句话说,广州市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都比省定标准贵30%。
许多读者来信反映,他们自己所住楼盘的物业管理费和上面的标准对不上号,例如,一位家住天河林和西横路某楼盘的业主反映,他所住的楼盘是一座29层的单体楼,物业管理费是每平方米1.70元。
就此事记者电话采访了天河区物价局李局长,她解释说,省市物价局制定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都是政府指导价,每个楼盘具体的价位是各个区物价局根据楼盘的自身状况以及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状况,参照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进行审批定价的,它可以比政府的指导价高一点或低一点。
物管收费最终由市场定
许多读者认为自己所在的楼盘的物业管理费与自己所享受到的服务不相符合,例如,有一位读者说自己的楼盘按照标准的连三级都不到,但物业管理费按照一级来收“没商量”。
对此李局长表示,这是因为许多消费者对物业管理的许多服务内容不了解所致。比如,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二次供水的水池的定期清洗都是很费钱的,但业主往往对此并不太注意。当记者追问具体的“定价标准”是什么?李局长说,比如楼房的硬件条件、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等,当然也有一些“目测”的成分在内。但并不是所有的楼盘的物业管理费都由物价局定价,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楼盘,物业管理费的多少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制定,交物价局备案即可。
买楼要考虑居住成本
之所以有这么多的业主对物业管理收费有意见,关键在于业主对于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物业管理费的定价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没有自主权。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物业处的统计,广州1200个小区,只有大约170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85%的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从长远来看,解决这些问题最关键的就是加紧成立业主委员会,把物业管理费的定价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权交还给业主,把物业管理的服务交由市场来决定。
那些准备在近期置业的“准业主”们,买楼不能光看楼价,还要考虑以后的居住成本,比如物业管理费、电梯费、水电费和交通费等,只有综合地衡量一个物业的情况,才能做到既买得起房,也住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