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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面推进城镇建设和处置积压房地产进程
海南省把城镇建设和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力求年内取得重大突破。省委、省政府提出,完善政策法规,创新处置措施,加强各方协调,挤掉泡沫,健康发展,开创海南经济发展新局面。
省长汪啸风对城镇建设和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提出了4项要求:一是转变观念,拓宽城镇建设思路,实施经营城市战略,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和市政公用事业产业化经营,千方百计为城镇建设筹集资金。二是注重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坚持依法实施规划,树立精品意识,突出地方特色,搞好精品规划区、近期发展区域规划和城市布局发展规划。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优化人居环境这一城镇建设规划的主要特征,营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夯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打好环境牌,提升城镇品位。大力植树种草,大做河湖文章,体现“城中林”和“林中城”的热带岛屿风格,充分发挥园林绿化功能和景观效应。以低建筑密度、低容积率的“两低”为原则,积极发展低层独立式住宅建设,树立样板小区。四是加快处置积压房地产试点工作。今年试点工作要啃“硬骨头”,重点攻克“半拉子”工程。要研究制定和完善法规政策,创新处置措施,推广海口市政府代为处置和以整治促处置的经验,尽快出台有关加快处置停缓建工程的决定,各方面要加强协调,争取在推进处置停缓建工程、闲置建设用地和消化积压商品房方面有新的突破。
为此,省政府制定了今年处置积压房地产4个目标:符合行政确权条件的积压商品房确权率达到100%;累计进入处置的停缓建工程项目的原报建面积达到1200万平方米,占停缓建工程原报建总量的75%;积压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达到320万平方米,占积压商品房总量的70%,积压商品房转化为经济适用房销售申报返还土地出让金达到4亿元;完成已进入处置程序但尚未处置的3500多公顷闲置建设用地的处置工作,新增盘活利用闲置建设用地5000公顷以上。 (陈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