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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施行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房屋拆迁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一条,如今有了第一个“实践者”———负责宣武区庄胜二期危改的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刊登启事,为要求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征集产权调换房屋,这在北京危改拆迁中属首例。
据悉,他们已从城八区征集到愿进行产权调换的房产160处,其中符合置换条件的占80%。公司拆迁部门已组织要求调换房产的被拆迁人去挑选房源,现已有一户拆迁人选中可调换房源,并正在办理相关房产调换手续。
据庄胜房地产公司拆迁部经理助理张铁军介绍,搬迁的居民要求选择采用产权调换方式的原因大致有三:一是认为自己的房产价格比拆迁补偿价要高;二是由于自己所拆迁房屋面积小,所得补偿款少,没有能力再购置新房产;三是考虑到生活方便,要选离市中心较近、交通便利的平房。(阴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