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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开始,《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实施,房屋所有权登记不能再乱收费。
按照规定,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从现行按房屋价值量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为80元。此外,通知还规定,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不得收费。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书免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可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办证书,以及按规定需要更换证书且权属状况没有发生变化的,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屋所有权登记过程中不得收取房屋勘丈费等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