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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置换的手续如何办理﹖什么样的公房能置换?什么样的房子不能置换﹖公房置换的费用是多少﹖……日前,许多读者来信来电,向本刊咨询有关公房置换的一些问题。为此,笔者走访了本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置换管理部门,请他们就读者关心的这些热点问题给予详尽解答,由于涉及内容较多,本刊将分两部分刊发,本期刊发的是第一部分。
问:到哪里去办公房置换手续﹖
答:置换一方的公房承租人到所属区县房屋置换中心,首先领取并填写《天津市公产住房置换登记表》,然后置换双方在一周内到置换中心申请办理置换手续。为方便百姓置换,减少百姓的奔波劳碌之苦,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的置换管理部门要求其下属的各区县房屋置换中心在办理公房置换时实行一站式办理程序。
问:办理公房置换需要携带哪些证件、要件?
答:公房置换的承租人即卖方同时要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即所谓的“房本”、身份证、户口簿、与承租人同居一处的同户籍的家庭成员成年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承租人去向证明。其中,购置新建住房的,提供备案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购置私产房的,提供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调剂他处住房的,提供房屋置换调入单或《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具备办理置换手续资质的机构开具的天津市服务行业专业发票。
问:置换的公房是否需要核查﹖核查哪些内容﹖
答:需要检查。置换中心受理申请审核提供的要件后,到房屋所属房管站对置换的公房进行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该房屋的租金缴纳情况、违章拆改情况、租赁纠纷情况等,最后由具备资格的置换管理人员将核查结果填入《公产住房置换审核表》。全部符合过户条件的,置换中心给予办理置换手续。
问:置换公房如何交纳费用﹖
答:首先由购买方领取《天津市公产住房置换单》,并到公有住房所属房管站办理承租手续。置换手续费按公有住房每建筑平方米使用面积×1.36元收取由置换双方各支付50%。并且公有住房购买方可以凭《天津市公产住房置换单》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经办行办理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流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