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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买房已成为不少买房人的付款方式。然而,某银行深圳分行负责法律事务的吴先生却告诉记者,因为多方面的原因导致按揭买房后出现的“断供”(不再按期还贷)现象越来越严重,这一状况不仅令银行叫苦,作为担保人的开发商也苦不堪言,而购房者更是会无端遭受损失。
据吴先生反映,尽管他所在的银行遭遇“断供”的范围不是很大,但由于按揭量大、户数多,且每户的按揭金额几乎均在10万元以上,目前该行因为买房“断供”而牵涉的资金量已达亿元的规模。另据了解,深圳其他有买房按揭业务的银行都不同程度地遇到这样的问题。
另一位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高女士对记者称,仅他们公司开发的一个楼盘,业主拖欠的房款就达300万元。当初办买房按揭时,办按揭的银行是要求开发商来作担保的,一旦业主“断供”,开发商就不可避免地要负上连带责任。
据了解,买房“断供”的主要原因一是业主入不敷出,无奈“断供”。徐先生2000年从内地高校毕业后来深圳一家公司从事策划工作,月薪5000元。同年底,他因嫌每月花2000多元租房不合算,便以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套85平方米的房子。不巧的是,2001年初,他所在的公司被另一家公司收购,新公司大量裁员,徐先生也被解雇,在没有工作之后,每个月2800元的月供就很难支付,加之家里又出了一些变故,他不得不“断供”。
二是“二奶”被弃成“断供”新因素。一些人包了“二奶”后,一时情深意切,便以按揭的方式为“二奶”在深圳购置房产。可一旦俩人相处出现问题,房子便人为“断供”。有一位年仅20岁的李小姐与一位50多岁的港商相好,港商以按揭的方式为其购置了一套住房,楼宇按揭款达17万元,月利率4.65%,贷款期限为7年。该房在付过首期和3期按揭后,因两人关系破裂,长期没有工作的李小姐一直无力还贷,在连续逾期未按约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且催收未果的情况下,吴先生所在的银行将李小姐告上了法庭。
三是与开发商纠纷,业主故意“断供”。因与开发商房子面积缩水、延期办证、房子质量等问题久久相持不下,一些业主干脆不供楼,反正开发商也有连带责任。一位姓温的业主称,因为入住3年来一直没有领到房产证,所以就有意“断供”。
四是内外勾结,恶意骗贷。“断供”现象中也有极个别的,是开发商与业主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贷款,然后卷款而逃。某个开发商自己买楼,但却冒业主的名义搞假按揭。供到一定时候,拿到银行贷款后一走了之。其实,“断供”吃亏最大的是业主自己,因为按合同银行有权将“断供”的房产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房产。这样一来,最起码业主付的首期款没有了,还要累计归还银行的本金、正常利息和逾期利息、以及税费、抵押、公证费、律师费等,如果买了保险的话还有保险费等,加起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而且,业主在银行的个人信用记录也会因此受损。
作为银行来讲,其实也是按揭“断供”的受害者。购房者往往是因为看中了银行为开发商提供的按揭服务才购楼的,无形中把银行的信用加在开发商的信用上,一旦遇上楼盘烂尾,开发商逃掉,隐含利息收入减少不说,还留下一大笔呆帐、烂帐。
由此种种,银行特别提醒“购房一族”,在投资购房前一定要三思而行,量入为出。因为对自己的收入估计不充分会导致一定的风险。(李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