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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日前召开的《天津市普通住宅用地楼面地价标准调整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3月7日开始,天津市住宅不再无偿划拨土地。危改、经济适用房(安居)项目用地,协议出让的,按新出台的普通住宅用地楼面地价标准减半收取土地出让金。此前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危改、经济适用房(安居)项目仍按划拨方式供地,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以协议方式出让的,按本标准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新出台的普通住宅用地楼面地价标准共分10个级别,1级地(最高)地价为450元/平方米,10级地(最低)地价为85元/平方米。地价平均上调41.6%。原则规定,1级地不允许建设普通商品住宅。别墅、小洋楼、度假村等高级建筑项目用地按规定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
据介绍,新出台的《天津市普通住宅用地楼面地介标准调整方案》适用于外环线以内的所有国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