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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到哪里去办公房置换手续?
答:置换一方的公房承租人到所属区(县)房屋置换中心,首先领取并填写《天津市公产住房置换登记表》,然后置换双方在一周内到置换中心申请办理置换手续。为方便百姓置换,减少百姓的奔波劳碌之苦,市房地产产权市场处的置换管理部门要求其下属的各区(县)房屋置换中心在办理公房置换时实行一站式办理程序。
问:办理公房置换需要携带哪些证件(要件)?
答:公房置换的承租人(即卖方)同时要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即所谓的“房本”、身份证、户口簿、与承租人同居一处的同户籍的家庭成员(成年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承租人去向证明。其中,购置新建住房的,提供备案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购置私产房的,提供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调剂他处住房的,提供房屋置换调入单或《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具备办理置换手续资质的机构开具的天津市服务行业专业发票。购买您公有住房的(即对方)必须具有天津市非农业户口,并提供他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问:需要置换的公房是否需要核查?核查哪些内容?
答:需要检查。置换中心受理申请审核提供的要件后,到房屋所属房管站对置换的公房进行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该房屋的租金缴纳情况、违章拆改情况、租赁纠纷情况等,最后由具备资格的置换管理人员将核查结果填入《公产住房置换审核表》。全部符合过户条件的,置换中心给予办理置换手续。
问:置换公房如何交纳费用?
答:首先由购买方领取《天津市公产住房置换单》,并到公有住房所属房管站办理承租手续。置换手续费按公有住房每建筑平方米(使用面积×1.3)6元收取(由置换双方各支付50%)。并且公有住房购买方可以凭《天津市公产住房置换单》(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经办行办理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
问:哪些房屋不能置换?
答:有以下5种情况之一的不能置换:
1、承租人拖欠房租的;
2、因承租人的原因,使住房建筑和装修设备损失的,或未经产权人同意,对房屋及其装修设备进行拆除或改建的;
3、存在租赁或使用纠纷的;
4、置换后造成新的住房使用不便的;
5、与承租人同居一处、同户籍家庭成员(成年人)不同意置换的。
问:个人私下成交的买卖公房行为和公房置换的区别?
答:有许多读者对公房置换有一个错误的认识,即我想卖房,他想买房,双方一拍即合,谈好价格后到置换部门办一下手续,交纳一些费用就可以了。这是错误的认识,是非法的个人私下买卖公房行为。因为公房属公有资产,不允许个人买卖。而正确、合法的公房置换则是:放弃公房使用权者(卖方),直接到有资质的置换企业办理放弃该公房的使用权手续,由置换企业按双方协商议定的价格对放弃该公房使用权者(卖方)进行补偿;而欲购买公房使用权者(买方)也应到置换企业去选择公有住房。
问:想放弃(卖掉)公有住房使用权,如何操作?
答:可以有2条途径达到目的。
第一,先购买自己居住房属的产权,然后再上市交易。
第二,由有资质的津房置换企业按与承租人协商议定的价格进行现金补偿,并收回该房属的使用权。
问:想购买公房使用权该怎么办?
答:天津市城镇居民购买公有住房承租权,可以到全市各津房置换连锁企业去选择公有住房,还可以到具备置换资质的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选择他们为销售新建商品房而收进的公产住房。(杨子 张凯)
如果我和卖方商议好了,没有钱的交易,可以办过户吗?我的是公产房,因为钱2年前已经借给卖方了,房子相当于还债,请问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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