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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提醒消费者购买时认准“一书”“一签”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天津市场装修材料销售质量标准将被提高,即只有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绿色标准的装修材料才能销售,消费者在购买装修材料时,应该选择具有市质监局“承诺保证书”和“防伪标签”的产品。
据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介绍,长期以来,国家对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没有指标控制,各企业也不注意产品的安全性,由此形成市场销售的装修产品多数有害物质含量过高。
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参照国际发达国家有关绿色标准,制定并颁布了我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强制性标准”,标准中对所有室内装修材料中的甲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铅、镉、汞、砷等有毒污染物含量做出了严格规定,严禁建筑材料中甲醛、苯等含量不过关的有毒建筑材料在7月1日后再在市场上出售。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天津质监局立即对相关生产企业提出了产品质量要求,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天津地区装修材料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有害物质超标的室内装修材料,7月1日以后,则禁止在市场销售。
有关人士介绍,为了有效规范市场,7月1日后真正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市质监局目前已在装修材料销售市场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天津相关商家都要经过质量检验,拥有合格检测报告的商家会得到市质监局颁发的“承诺保证书”。
在商家自愿的前提下,市质监局还会在其抽样合格的产品上贴一种“防伪标志”。具有了“承诺保证书”和“防伪标志”的产品,消费者可放心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