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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营性用地从今年7月1日起一律实行拍卖、招标、挂牌等公开出让。这是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日前作出的决定。
为促进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实施经营城市战略,加大土地有偿使用力度,加强土地市场规范化建设,保证各类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土地自行买卖协议的,须于6月14日至6月25日持有关文件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