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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项目用地协议出让全面终结
昨日,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有关规定”,要求自2002年7月1日起,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利用国有土地进行商业、旅游、娱乐、写字楼及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开发的项目用地,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停止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手续。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须进入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协议转让曾经是本市土地交易最主要的方式,比例高达90%,造成了政府的土地收益大量流失,并由此产生种种腐败现象。本市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以后,土地市场中现存的大量“暗箱”操作将不复存在。
停止经营性项目用地协议出让的一个直接结果是,一大批以炒地皮转手套利为目的的公司将被迅速淘汰出局。据统计,目前北京注册的4000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投入开发运作的仅不到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