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七部委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传出信息,国家工商局将对不具备销售条件,擅自通过媒体或展销会等形式发布房产广告;盗用其他项目销售许可证,进行广告宣传;发布虚假广告;广告承诺与实际不符;广告内容不规范,包括未按规定刊登预售许可证号或刊登虚假预售许可证号,以及使用非规范的广告用语,不按规定明示价格、面积等五方面虚假和不规范的广告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对违规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注销资质证书,对广告制作者和广告媒体也要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