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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业主被银行告上法庭 开发商违约成不还贷理由
记者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期有80位房屋借款人被银行起诉。另外,从工商银行传来消息,近日,工商银行广厦支行有可能再起诉100户借款逾期客户,并要求解除《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由借款人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
据了解,银行要求解除合同,偿还所有贷款本息且一次性起诉如此多的借款人,在本市还属首次。那么借款人为什么不及时还款呢?
借款人
缓交贷款为制约开发商
王先生是此次被银行起诉的逾期偿还贷款的被告之一,他说并不是不想还贷款,只是入住快两年了,开发商承诺的配套设施还不到位,现在业主们还在使用临时电和消防水,并且多次找到开发商都没能解决问题。王先生称,他是通过开发商向银行进行贷款的,开发商不给业主解决问题,业主当然不应该还款,要解决还款问题,银行应该找开发商去讨说法。可是没想到,问题没有解决却被银行起诉了,其实业主只是希望通过缓交贷款对开发商有一个制约。
江南公寓的李先生说,我本想一次还清贷款,但我的邻居全额付清房款后,现在也没拿到产权证。我想通过不还款的方式逼着银行找开发商给我们办理产权证。
张女士是中嘉花园的业主,她说她家由于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才导致5个月没有还款,本以为等资金回笼后,一起补上就行了。福泰温泉公寓的刘先生未还贷款的理由更为简单,他说,我家正和开发商打官司呢,等打完官司再还款。
秦先生认为,银行起诉业主有些不近人情。他认为,既然买房子就一定会还款的。他觉得每次去银行还款很麻烦,就一次性交了10000元,让银行慢慢扣。最近出差忘了续钱,就想回来后再交半年的,可没想到却被银行起诉了。
从大量的案例中,记者发现,贷款人大多是因为与开发商之间有矛盾导致不还贷款,最为普遍的思想就是“你不给我解决问题,我就不还贷款”。恶意不还贷款的情况并不多。
开发商
兑现承诺才能保证信誉
某开发公司的总经理赵先生说,在借款人不按时还款的问题上,开发商的确有责任。有些开发商为了赚钱,进行虚假宣传,售房后又不能兑现承诺,造成业主与开发商不断产生各种矛盾,最后导致业主不还贷款。这样一来,业主和银行对整个地产业都持不信任的态度,使得开发商的业务越来越难开展。因此作为开发商,应当把楼盘做好,兑现广告中的每次承诺。如果各项配套设施到位,借款人满意,不还贷款的现象就会大大减少,这样也能够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在银行的信誉。
银行
按合同办事否则算违约
对于此次决定起诉一大批借款人,广厦银行的信贷科长介绍说,银行和借款人之间是借贷关系,借款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按合同履行及时还款的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连续3个月、累计6月不还款的,银行可以解除合同,要求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借款人总希望以不还贷款的方式让银行逼迫开发商就范,其实这是不现实的。因为银行毕竟是商家,不具有行政职能,只能按合同办事,不能左右开发商。所以借款人以开发商违约作为不还贷款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此次银行决定将逾期客户进行大规模的起诉,主要是想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银行的合法权益,因为双方既然订立了合同,就应该互守信用。这样也使国家少受损失。”广厦银行负责人称,银行决定在5月底再起诉100位贷款逾期客户,起诉后无力偿还借款的,将对其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
律师
调解不成拍卖房产还贷
看来此次银行是“铁了心”要起诉逾期还款的居民。承办本案的长缨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刚、何磊称,银行同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银行履行了贷款的义务。那么借款人也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及时还款的义务,否则视为违约。银行首批起诉了四十位连续三个月不还款的借款人,起诉解除借款合同。但他们称,如果借款人表示积极还款并承担诉讼费,双方可以达成调解协议或银行进行撤诉。如达不成调解意见,借款人必须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或拍卖房产来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