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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购买了一处房产,房门外的楼道很宽敞。可是近日我的邻居家搞装修,在他家门外属于公摊面积的楼道部分铺装了地面,还安上了防盗门,变成了他家的私人领地。我提出异议,可他说他已经把这部分公摊面积买下来了。难道公共楼道可以卖给个人吗?
答:公摊面积是所有业主均有权利使用的面积,是所有业主按规定分摊费用买下来的。根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里的有关规定,公摊面积包括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如楼梯、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梯间、电梯机房、水泵房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以及公共场所。开发商无权把公摊面积出售给任何个人,任何个人也不可以花钱把公摊面积占为己有。法律上公摊面积属于共同共有,而不是按份共有,所以任何业主也无权在公摊面积上圈地为己有。如果开发商确有将公摊面积出售给个人的违法行为,所有业主都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
一般一个单元每一层是两套房子,我买了一套房子,但所在的单元每层只有一套房子,而同栋楼房的其它单元则每一层有两套房子,楼梯作为公摊面积,那么,那种一个单元每一层有两套房子的楼梯是两户人家分摊,而我那种一个单元每一层只有一套房子的楼梯是不是就只由我一户人家来承担呢?这样我岂不吃大亏了?有没有好心的朋友帮忙解答这个问题?恳切请求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