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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子被人“霸占”
梁师傅把路边的树干、电线杆都当成了寻找房源的阵地。没几天,果然找到了称心的房子,看过房以后双方达成协议:梁师傅交齐房款,房主当场给出钥匙,可过户手续完成后才发现,原来房子早与他人签了半年的出租合同,毁约需要付三倍租金的赔偿。梁师傅买的房子就这么给人家“霸占”了。
如果有一家正规的中介机构来帮助梁师傅购房,他就可以通过中介机构与卖方交接钱款,保障卖方将完好的房屋腾空交出后再付房款,也会敦促卖方积极主动地解决与他人的租赁关系。
余款要不回来
老王打算将房子卖给隔壁的于女士。说好于女士先付给老王部分房款,办理过户后再补齐剩余房款。可是当老王办完了一切过户手续找于女士索要剩余房款时,对方却以种种借口拖延,迟迟不给。
这样的交易如果放到正规的中介公司来做,首先必须签订三方合同,即买卖双方、中介公司。买方先把购房全款交到中介公司,暂由公司保管,等到过户完毕后买卖双方再到公司进行房款及有关事宜交接。也就避免了以上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