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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自2001年12月29日试营业以来,迄今共担保借款2000笔,支持公积金贷款共35905.9万元;平均每笔贷款额18.86万元,平均贷款期限15年。与购买保险等担保方式相比,平均每名借款人节省费用支出约3000元。担保中心工作的开展,方便了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又极大地支持了公积金贷款的发放,保证了公积金贷款的安全。
担保中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住房置业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是从事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业务的专业性担保机构。
成立担保中心的目的,旨在推动住房制度改革,规范个人住房贷款担保行为,维护贷款担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住房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为市民提供低廉、高效、便捷的住房贷款担保服务。
担保中心在成立之初,起草并上报的《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暂行办法》、《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担保服务费收费办法》,经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已正式发布实行。其中,根据市物价局的批复意见,原《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担保服务费收费办法》中最低收费标准由原规定400元,调整为300元。在此前最低标准按400元收取担保服务费的借款人,从即日起每周三,可持原发票、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担保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退费按400元减除重新计算担保服务费后的借款人实际应承担的担保费的差额退费。
随着业务发展,担保中心在担保业务人员编制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始终不断地在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考虑到借款人在合同填写方面的繁琐以及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担保中不断往返的情况,陆续地补充修改有关合同格式及填写方式,并相应调整有关流程,以保证借款人花费最少的时间、最少的精力,顺利便捷地完成贷款担保环节。
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为了方便借款买房的广大群众,担保中心业务人员还多次深入各工矿企业、学校、科研机关等单位,提供上门服务。随着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广大市民对担保中心的认识逐渐加强,越来越多的借款申请人选择由担保中心为其借款买房提供担保。进入今年二季度以来,担保业务量增长较快,新增业务1360笔,与一季度末相比,增幅达到250%。
随着担保业务的不断开展,公积金贷款担保的范围将不断扩大,目前,担保中心对二手房、现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业务已经展开。在对借款人提供更周到、更广泛服务的同时,为公积金贷款的安全使用提供更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