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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府早报》报道,飞来石块砸得他头破血流,却又找不到是谁下的黑手,南京来成都的打工仔杨定荣一口气将住在一栋楼内的72户业主全部推上了被告席,这也成为成都市首起因高空抛物而引起的案例。
8月25日,杨定荣的委托律师黄重斌已正式将律师函交到盘谷花园物业管理公司。
高空炸弹击晕清洁工
8月19日下午4时许,盘谷花园物业管理公司职工杨定荣在该住宅小区5幢3单元楼下清洁草坪,突然,楼上飞下一四寸见方的水泥石块击中他的头部,当场血流如注,杨晕倒在草坪上达3分钟,后被一同事发现后送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生检查发现,杨头部裂口长约4厘米,深约0.8厘米,诊断伴有脑震荡。杨定荣告诉记者,自被砸伤后,他一直处于心神不定的状态中,精神状态极差。
受害者难找肇事业主
杨称事后盘谷花园物管公司垫付了1000余元医药费,而对其劳务费、误工费、营养费等闭口不谈,自己吃、住、睡都成了困难,营养、护理也难以实现。由于找不到肇事业主,盘谷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又未提供该楼业主名单,因此无法追究肇事者民事赔偿责任。
25日中午,当记者一行到盘谷花园物业管理公司采访时遭到对方拒绝。
72户业主负举证责任
四川成都致高律师事务所黄重斌律师告诉记者,根据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
律师称,根据此项规定,如果肇事者不主动承担责任,该单元18层楼的72户业主将成为该案的被告。如果72户人家无法证明自己与此案无关,就可推定其有过错,72户业主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他称,自该条例出台后,目前全国只受理了几起,这将是成都市第一起因高空抛物而引起的案件,也是目前该种案例被告主体最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