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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新建或改扩建居民小区时,必须预留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并优惠提供给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
近日,卫生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这次通知中要求: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老年护理院(站)、诊所等各类基层医疗机构全部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此次特别允许大、中型医院开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其他社会力量也可以介入,总之要“开门”办社区卫生。要实行社会公开招标。
通知中指出:社区卫生服务既包括非营利性的综合诊所,也包括营利性专科诊所、护理院等,以满足人们多层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