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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东三环某公寓买了一套顶层房屋,最近开发商在屋顶安装了一块80米长的广告牌,虽然对我的生活影响不大,但是总看着不舒服。请问开发商可以这么做吗?房屋是我们业主买下来的,为什么广告费归开发商所有?
李小姐
楼顶广告收益归谁所有,关键要看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七条的内容就是关于外墙面使用权的约定,其约定的结果和广告收益的归属有直接的关系。很多购房者认为这条内容与居住关系不大,而实际上是和每个购房者有很大关系的,不同的约定内容,有不同的法律后果。具体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那么开发商要想在屋顶或其他的外墙面安装广告牌就必须要经过业委会同意,安装的广告牌不能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并且所收取的广告费的主要部分归业委会所有,由业委会统一保管、使用,开发商只能收取小部分的管理费。但如果开发商是为本小区做宣传用的广告牌,只要征得业委会同意,并不影响业主的生活,是不需要向业委会交广告费的,因为该广告的受益者是业主和开发商双方。第二,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安装广告牌就不需要经过业委会同意,只要做到不影响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广告的内容不会降低小区的整体形象,开发商就可以安装广告牌,并且所收取的广告费就全部归开发商所有了。
所以,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把楼宇的屋面和外墙面的使用权约定归全体业主所有,特别是对于在CBD区域以及那些临街的楼宇,因为这关系到每个业主的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