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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坐落在某大城市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域,号称“中国首个世界级富人区”的一栋标价1.15亿元的别墅被一位神秘人物悄然订下。这种别墅配有私家游泳池、游船码头、保龄球馆和网球场等,是典型的“超级豪宅”;据称,如果这笔交易能够如期成交,将刷新国内房地户销售的纪录。
今年以来,中国大地上突然冒出了一股“豪宅热”。在一些大城市,动辄占地上千亩的豪宅群先后粉墨登场,并频频出现于花哨的楼市广告中、
对于这股“豪宅热”,各界人士褒贬不一。有人认为,豪宅的出现,是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的必然结果,是开放社会中一部分人的正当消费需求,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笔者要提出如下质疑:
其一,豪宅占用了大量土地,算不算违背基本国策?
以上述“世界级富人区”为例,它占地4000亩,平均每户占地8亩,最大的占地20亩。
诚然,国外的豪宅、富人区,一般都拥有花园、绿地、农场等,但中国国情与国外不同。我国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l/3,土地是我国最稀缺、最宝贵的资源。“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他们可以住较大面积的住房,但不能允许他们无节制地占用宝贵的土地,应该通过建设高层住宅、连体式住宅,减少别墅型住宅等办法,解决好富裕阶层住宅占用土地过多的问题。
有的开发商打着为“外商服务”的旗号,圈占土地开发豪宅。外商和中国人一样,他们到中国投资,要给他们国民待遇,不能因为是外商,就要亭受超国民待遇,随意多占土地。
其二,豪宅有没有侵占公共空间?出于“卖点”的考虑,许多豪宅的建造地点,都选在了风景名胜区。按照现行法规,风景名胜区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风景名胜区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应归社会大众共同拥有、共同享用。在风景名胜区大兴土木建造豪宅,不仅造成对景观的破坏,更重要的是使公共资源被私人所独占,使社会大众的公共活动空间受到挤压,势必影响社会大众的生活质量。
其三,“豪宅热”会不会诱发新一轮房地产泡沫?目前,不少“热钱”竞相流向豪宅项目,其中,不少资金来自于金融系统。事实上,在中国人中,真正买得起豪宅的富人屈指可数。在北京,尽管房地产项目有几千个,但除了经济适用房以外,没有多少真正热销,楼盘空置面积居高不下。上述情况表明,中国的富裕阶层还是少数,投巨资竞相推出的豪宅项目,很可能脱离市场实际需求。假如买盘不济;建造高档豪宅投入的巨额资金很可能会被套住,成为银行新的不良资产。
有人认为,“豪宅热”只是一个单纯的市场现象,政府没必要干预,笔者不以为然。豪宅的建设和消费,涉及土地资源、风景名胜资源管理等诸多方面,实际上是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因而,“豪宅热”决非单纯的市场行为,应该受到政府的依法干预。
笔者认为,应该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风景名胜资源管理法规,严格规范对豪宅的审批管理。对违法侵占风景名胜区土地的,应令其停止侵占行为,并对违法审批者严加惩处?对建在城市、郊区的豪宅,应由当地政府结合本地实情,制定每户居民住房占用土地的最高限额,对违规超额占地的,要令其停建或改建,并处以高额罚款,还可考虑参照国外做法,对于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超标豪宅,向住房产权所有者和使用者每年收取较高的占地超标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