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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关部门获知,广州市已对广州“和润花园”未按时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手续及重复出售商品房问题进行了处理。
“和润花园”总用地面积307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425.6平方米,其中第一、二期建筑面积约1.24万平方米已竣工交付业主使用,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给“和润花园”第三期核发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据广州市有关部门调查,和润公司已出售并办理了预售合同登记手续的商品房共163套,另有37套已出售的商品房尚未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其中有13套商品房已经在出售给购房者之前预售给该公司的职工及其亲属,属于重复出售。该公司的做法是,1997年-1999年(《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于2001年6月1日起施行),和润公司先以公司职工或亲属名义进行购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了合同登记手续,再以职工或亲属名义申请按揭,向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越秀支行贷款,并向广州市房地产登记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然后,和润公司将已办理抵押手续的商品房又出售给梁乃舜等13位市民。
广州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和润花园案十分重视。今年4月29日和6月3日,广州市有关部门与和润公司、消费者代表等两次召开了协调会,并提出了处理方案。最近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专门发出通知,责令和润公司尽快办理预售合同登记手续,彻底解决存在的问题。广州市有关部门还责令和润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和润花园项目的商品房,并暂缓办理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续期手续。和润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已分别被刑事拘留。和润公司承诺,9月底以前办妥职工及其亲属的退房手续和银行按揭涂销抵押登记手续以及实际购房人的商品房交易登记手续,并在今年底以前办妥和润花园项目的确权登记和业主的房地产证手续。据了解,至8月28日止,和润公司向13户重复销售的商品房中,其中全部支付了购房款的5户购房者,已有2户补办了交易登记手续,3户正在与银行办理涂销抵押登记手续;另有8户只支付了首期购房款,经双方协商,已有6户办理了退房手续,还有2户正在协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