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住宅是使用年限很长的耐用消费品,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有的开发商和销售商总是找借口拖延维修或不予赔偿。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日前在北京举行“A级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合作协议”签字仪式。根据协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将对通过建设部住宅性能认定的A级住宅,提供10年住宅保证保险,消费者只要拿着保单就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据了解,住宅质量保证保险称为潜在缺陷保险,又称建筑物10年期责任保险,主要承保住宅竣工验收之日起十年内,因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而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这是确保住宅质量、保障购房者利益的一种国际惯例,部分国家和地区甚至实行强制保险。该保险的投保费用将由开发商支付,消费者在购买房屋的同时获得保单。当因房屋质量问题而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时,人保将直接向住宅权利人赔偿修理、加固或重新购置住宅所用的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为住宅的销售价格。目前通过建设部性能认定的住宅均为A级质量住宅。消费者在购房时可以向开发商索取该证书。在A级住宅中引入保证保险机制,可以使开发商从长期的保修义务中解脱出来,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而且,可增加开发商的诚信度。
据中保天津公司介绍,目前已获悉总公司与建设部签署了这一协议,并表示一旦接到总公司关于推出这一险种的通知便会尽快部署与相关部门签订协议,及早在本市推出这一有益于房屋消费者的新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