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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犯盯上房地产
近日,宣武区法院对诈骗5万元购房定金的蔡长江进行宣判。蔡长江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拿假身份证租得两居
49岁的蔡长江是本市无业人员。此前有过两次前科,其中1989年12月,他冒充记者以介绍发包工程收取好处费及办理进京户口,诈骗多家建筑公司、工厂及个人28万余元。为此他被判刑15年。2000年10月蔡长江刑满释放回家后,通过婚姻介绍所结交了一位女友。没过多久他又打起了诈骗的主意。他先到市场上伪造了身份证。他拿着假身份证到房地产经纪公司租房,非常顺利地以1500元的月租金租到了位于宣武区华联商厦对面的一套两居室。蔡长江选择这套房子是为以后行骗做准备。
定做假房本登记卖房
租到房后,他向经纪公司索要发票,经纪公司答复:没有发票,只能给收条。蔡长江称要去单位报销,这家公司为他复印了一个房本,让他向单位证明租房的事实。蔡拿着房本的复印件去做了一个假房本,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找到另一家中介公司,要求对方为自己联系卖房。中介公司办事员询问了蔡长江所卖房的地点、朝向、面积、楼层、价格,然后留了蔡长江的手机号码。由于蔡报出的20万元价格很便宜,中介公司的办事人员没有按规定把这条信息报到公司,而是迅速通报给她的朋友王小姐,让王小姐莫失良机。
时隔不久,王小姐在中介公司人员的陪同下到房屋
所在地探看,蔡长江用钥匙开门,拿出房本(伪造的)和身份证,王小姐打消了怀疑,与他谈起价钱来。蔡长江谎称儿子患了白血病急等钱用,无奈将房屋低价出让。王小姐坚持说价钱太高,蔡长江把价钱降到了18万元,见王小姐仍在犹豫,故意说:我去别的家中介公司,他们给我定金,我把房本给他们。王小姐一听就急了,赶忙答应下来,并照蔡长江的要求,先付5万元定金“去给孩子治病”。
骗取5万元定金后逃匿
王小姐看着蔡写清收条,交出房屋钥匙和房本,才把钱递到蔡长江手里。王小姐立即去房屋交易中心咨询过户。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接过房本,左看右看,皱起了眉头:“这个房本大小、颜色、手感都不对。我们的存档中没有出过这个本,房本的章也不一样。”王小姐一听,马上打蔡长江的手机,手机中传出的声音是“欠费停机”,又拨打蔡留给她的座机,被告知无此人。王小姐明白被骗了,立即报了案。
被抓时彩电刚买回家
当蔡长江被抓获时,他把骗到手的钱先给自己的狱友汇去了3000元,又为自己买了彩电、冰箱,其余的3万元则交给了女友。公安机关上门起赃是在这些家电送到蔡家的第二天,电器还没开封,现金也没打开封条。
此案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有以下几点:一是不法分子开始盯上中介公司,通过中介公司仅存的一点信誉来骗人。二是中介公司的人员素质确实有待提高。不能识别假房本、身份证,甚至实行违规操作等现象已不是个别现象。三是消费者不管买卖还是租房,一定要谨慎行事,在对相关行业不了解的情况下,委托律师或是规范中介公司是一个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