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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意间翻到一篇邓智仁的文章,就想到了很多。可能很多人还不了解邓智仁。早在20年前,这个香港人用贷款在北京成立了一家房地产顾问行。他第一个引入了香港代理模式,创造了整整一代售楼员阶层。以其丰富的专业经验、深刻的个人理解,在为人代理销售楼盘的时候常常出奇制胜,在圈里是公认的营销天才。其事业生涯几起几落,尤其在介入著名烂尾项目玫瑰园的时候,曾被中央各大媒体披露报道。
我看到的是一段邓智仁的自诉。“在近3年的工作过程中,深刻体验到跟一些开发商合作的艰难,如:过河拆桥、拖欠佣金、单方面违约等。已经确认但没有支付的佣金达200多万元,要经过打官司讨回的债务可达1500万元。从2002年10月开始,主要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追讨债务方面,方式包括:打官司、求人、讲道理、上门追债,更牵涉到一些暴力事件。真是精疲力竭。”看完这段无奈、悲凉的经历,一个堂·吉诃德模样的形象跃然纸上。那个持长矛、骑瘦马四处冲锋陷阵的西班牙骑士,对各种现实困境视而不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注定了可笑又可悲的命运。
在地产圈里,一向有“甲方、乙方”的习称,已经从合同里的狭义概念,扩大为一个内涵丰富的称谓。所谓甲方,是接受服务的付费方,在目前的经济环境里因为有着优越的地位,甲方工作人员在态度上常常盛气凌人、恶意挑剔,并超越合同约定期拖延付款;而乙方,是一大批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业下游单位,由于竞争激烈,见单就收,遇到刁蛮的客户也只有低三下四、忍气吞声。类似的这些状况,当然在很多行业里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只是以房地产行业最为典型。所以说,邓智仁选择了代理行的职业,就先天地注定了一个不可避免的乙方地位。但是专业智慧超群的他却不懂得研究社会的“潜规则”,带着几分天真,要按着市场规矩,还拿什么合同说事,那结果就只有碰壁、栽跟头了。这种“不识时务”的人物,可不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堂·吉诃德嘛!
但是,且慢!接着看邓智仁的另一段自白,原来的可悲骑士形象很快发生动摇。一方面,邓智仁感慨“中国无一家服务业有惊人表现,因为中国的传统是看不起服务行业”,另一方面,当面临一个转行的天赐良机时,而他却主动放弃了。原因是,“当时我的生活太悠闲以及良好的收入,我担心会磨灭我的斗志”。就是这种不屈不挠、永不服输的个人性格,舍我其谁、力挽狂澜的历史使命感,鲜明地构成了一个英雄的重要标志。从这个意义上说,邓智仁远远超越了一般的企业家和创业者的层次,他不会见风使舵,见好就收。而英雄的无力回天,虽然使得其个体命运走向了“星落五丈原”的悲剧结局,但是他九死一生、虽败犹荣,依然是无可撼动的一世之雄。
和很多过了气、落了伍的地产明星不同,邓智仁并不是一页发黄的日历,不是想翻就能翻过去的。时代的大趋势总是不可逆转。我们相信,随着市场经济的机制成熟、法规完善,一个甲乙方“地位平等、互相尊重”的时代终归会到来。而所有那些先行者对旧秩序的冲撞,都会成为改变历史、造福时代的可贵之举。中国房地产业需要邓智仁,需要一个个代表行业热情、昂扬进取的英雄,需要那些代表新生活力、自由精神的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