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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通州的吴女士将买的一套房产登记到了10岁的女儿的名下,结果在该小区举行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时候,有部分业主提出一些居民没有资格参加选举,原因是该房子的产权人是孩子而不是居民本人。吴女士觉得很纳闷,孩子是房子的产权人,那么孩子及其监护人就丧失了参与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了吗?
记者采访
未成年人业委会选举难入围
对此,北京市物业管理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中,拥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的只能是房屋产权人。因此,年满18岁的孩子如果是业主,是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的。但如果业主还属于未成年人,那么他(她)就只能参加会议而不能参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不能参选。
律师提示虽然未成年人不能参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但其作为业主所享受的物业服务等相关权利仍应该得到保障。如果未成年业主的权利受到侵害,其法定监护人即父母是可以代孩子来主张和行使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