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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2月起,天津职工可到上经办网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职工可以向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和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承办银行范围进一步扩大。
为满足广大职工不断增长的住房贷款需求,进一步支持职工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繁荣发展,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着“服务经济、服务群众”的宗旨,不断扩大贷款承办银行范围,为我市职工进行购房贷款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更优质的服务。此次贷款承办银行范围扩大是自2003年贷款承办银行范围从建设银行一家扩大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天津市商业银行六家银行之后,再次扩大贷款承办银行的范围,使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承办银行增加到八家,贷款经办网点增加到一百七十六家。
职工可到上经办网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