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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和土地使用费征收标准确定,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共列十五个等别,收费标准也相应分为十五个等级。天津市土地最高等别列为四等,最低列为十等。
市内和平、河东、河西、河北、红桥、南开六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列为四等;土地有偿使用按四等土地征收标准80元/平方米。塘沽区土地列为五等,土地有偿使用按五等土地征收标准64元/平方米。津南、西青两区土地列为六等,土地有偿使用按六等土地征收标准56元/平方米。东丽、大港、北辰、汉沽四区土地列为七等,土地有偿使用按七等土地征收标准48元/平方米。武清区土地列为八等,土地有偿使用按七等土地征收标准42元/平方米。宝坻区、蓟县、静海县土地列为九等,土地有偿使用按九等土地征收标准34元/平方米。宁河县土地列为十等,土地有偿使用按十等土地征收标准28元/平方米。
据悉,各等别土地有偿使用征收标准较原来平均提高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