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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5日,万科在全国20个城市展开统一行动,将属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更名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这是继2005年底万科物业将旗下在管项目“物业管理处”全部更名为“物业服务中心”之后的又一举措,标志着万科物业率先全面迈入“物业服务”新时代。
万科物业认为:虽然一直以来“物业管理”已经成为习惯用语,但“物业服务”才是更准确的表述。“管理”更多体现的是物业企业与房屋、设施、场地等“人与物”的关系,而“服务”才能真正体现企业与客户之间“人与人”的关系。 “物业服务”一词,无疑更能彰显业主的地位,明确物业企业的服务功能。
2007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物权法》首次从立法的角度提出“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为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更名提供了法律依据。
除规范法律用语的因素外,物业管理行业自身的发展趋势也是万科此次更名行动的出发点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住房市场的蓬勃发展,近年来物业行业成长迅速,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愈来愈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领域不断拓展,物业管理行业内涵日益丰富,已不仅局限在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和公共秩序的维护等管理活动。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人们对居住的软环境质量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 “服务”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万科认为,物业服务企业的核心价值在于为业主创造一个温馨、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物业服务应围绕着业主的需求而展开。
万科此次对旗下“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更名,不仅仅是称谓的简单变更,或许我们更应该关注他们对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深刻认识,以及万科物业由此将展开的进一步创新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