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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已缴存维修基金,但因拆迁等原因造成灭失的商品住宅,房屋所有权人不但可以申请该套住宅维修基金余额,同时还将拿到相应的利息。为维护广大购房人的切身利益,天津市下发了《关于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本金利息同步退还的通知》,明确灭失的商品住房已缴存维修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应实现同步退还。
随着本市基础设施建设速度的加快,部分缴存维修基金的商品住宅被列入拆迁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灭失房屋所有权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缴存维修基金的天津银行提取该套房屋的维修基金余额。另外,如果您想知道自己的维修基金本金、利息收入和费用支出等内容,可以登录www.wxjj.com.cn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