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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宗挂牌地块情况
(一)津南陈(挂)2007-067号地块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南陈(挂)2007-067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
1、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南开区陈塘庄支线东侧,四至范围为:东至苑西路,南至宾水道立交桥,西至简阳路,北至鹤园南里居住区(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地上建筑物均已拆迁完毕。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该地块土地出让面积2453.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性办公),规划建筑面积不大于35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20%。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起挂价为1211万元。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5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为2007年7月13日16:00。
2、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07年7月3日至2007年7月16日16:00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二)津宝(挂)2007-09号地块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宝(挂)2007-09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
1、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宝坻区霍各庄镇津围公路西侧,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津围公路,南至乡村公路,西至宝坻区霍各庄镇哈喇庄村,北至宝坻区霍各庄镇霍各庄村(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该地块地上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出让地界内的农作物在2007年7月17日前由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负责清理完毕。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该地块土地出让面积为117901.8平方米,规划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2-1.5(规划建筑面积包括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精神,该地块建设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起挂价为2950万元(本起挂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其具体事宜请与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协商解决)。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为2007年7月16日16:00。
其他要求:
(1)受让人出资并负责该地块与津围公路之间的渠面上架设两座桥梁,计16米宽,54米长,斜拉钢结构;
(2)受让人出资并负责该宗地东北侧临渠和蓟潮引渠两侧护坡砌石坡:蓟潮引渠护坡为600米长,坡宽为4米,计砌石坡面积4800平方米;东北侧临渠护坡为260米长,坡宽为3米,计砌石坡面积1560平方米。
2、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07年7月3日至2007年7月17日16:00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其它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本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7年6月13日至7月2日,自2007年6月19日至2007年7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五、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地块挂牌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肖女士
联系电话:(022)28013224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