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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加强招投标监管,创建和谐建筑市场环境,收到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全市施工项目招标率达到98%以上。实行招投标项目不同程度地节省了建设投资,建设项目通过招投标一般能节省投资10%至15%。
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功能,构建和谐建筑市场环境,首先采取措施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的市场环境。在有形市场(建交中心)建立服务平台,提高和完善服务功能。
完善招投标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招标投标条例》《天津市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稽查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形成了系统的招标投标法规体系框架。进而制定《招投标规范标准》,使招标投标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