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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集约问题是中国社会经济增长中的一个极为重大的问题。未来一个时期是中国由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工业化、城市化完成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作为主要的生产要素,土地资源对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支撑作用与制约作用是其他生产要素所不能比拟的。如何对待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过程中的诸多重大问题,涉及到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的战略选择。
中国城市化、工业化的土地配置应当借鉴什么样的国际经验按照世界不同国家的人均占有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可以将其划分为四类。一是人均占有资源丰富、经济水平较高的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二是人均占有资源水平比较低,但经济同样发达的国家与地区,如日本、德国、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国家与地区;三是人均占有资源比较低,经济还处于发展阶段的国家,如印度和中国大陆;四是人均占有资源水平比较高,但是经济还处于发展阶段的国家,如俄罗斯、巴西等国家和地区。在同等条件下,实行土地密集型经济的国家和地区通过精耕细作式的资源配置,可以在空间上实现低能耗交通、低能耗工业区、低能耗农业区、低能耗生活区等,从而提高能源资源配置效率。实行土地宽松型经济的国家和地区,由于低密度、高成本、大消耗的资源配置模式导致能耗相对较高。从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角度看,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印度、俄罗斯与巴西,均要学习发达国家节约方面的共有经验,在技术节约、产业节约与消费节约方面提高节约潜力;但是,在资源空间布局方面则不能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模式,要根据自己的国情借鉴与吸收国际经验。
如何看待城市化率的提高与节省耕地的关系探讨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集约化问题,必然涉及到城市化本身是否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问题。我们认为,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必须结合城市化的模式来讨论。从理论上看,城市化有利于土地集约利用。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必然带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住房等一系列的用地问题,因此城镇化必然要占用土地。但是,从理论上讲,城镇是较农业用地更为集约的土地利用形式。因此,城市化与耕地保护并不一定是完全对立的关系。
但是,并不是任何形式的城市化均有利于节约土地。只有以集约利用土地为前提的城市化,才有利于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也就是说,只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才能在城市化水平提高的同时缓解耕地压力。从国际范围看,有两种城市扩张模式对于包括耕地在内的农用地有不同的影响。一是美国的城市扩容即郊区城市化的模式。美国郊区城市化是平面扩张、外延化的。有资料显示,美国郊区城市化过程中每年均有600万亩良田被占用,以至于人少地多的美国都感到耕地减少的威胁,提出了耕地保护法。二是日本的城市扩容模式。日本在城市扩张过程中,千方百计提高土地的集约度,走立体化、高密度、紧凑式的发展道路,使得城市化的提高过程中,耕地的占有率很低。
借鉴国际经验,我们认为,只要选择了正确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化扩容道路,城市化率的提高意味着耕地资源的节约而不是浪费。
如何看待城市土地集约化利用的发展规律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的土地集约化利用有没有规律可循?资本、土地与劳动等生产要素之间的替代性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有专家对我国台湾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变动趋势进行分析后认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随着产业结构的演进,资本和土地等要素的相对价格不断变化,土地利用的集约度呈现非常清晰的有规律的发展趋势。在工业化初期,由于资本短缺,投资者倾向于以土地替代资本,土地利用呈现粗放的态势;进入工业化中期后,随着资本短缺问题的缓解,尽管由于工业快速发展,建设用地呈快速增长趋势,但土地利用方式已开始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进入工业化后期,资本已经相当充裕,而土地稀缺问题严重,投资者倾向于以资本替代土地,所以土地被高度集约利用;进入后工业化时期,服务业成为主导产业,服务业的特点决定了多数企业位于人口较为密集的都市区,企业用地价格较高,因而土地的利用更加集约。
我们认为,上述规律对土地集约化利用的政策指导意义非常之大。改革开放初期,尚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初期,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是在很低的水平下结合的,劳动与土地等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远远大于资本与技术的作用。改变社会经济发展的落后面貌,当时采取以土地换资本的招商引资政策有其必然性。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入中期阶段,工业化、城市化呈现加速态势,农村人口城市化也进入增长峰值,对土地的需求量迅猛增长,但由于资本与劳动的增长更迅猛,使得资本与技术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大于土地与劳动的作用。在现阶段,再采取以土地换资本的政策就不适当了。也就是说,经济增长进入到资本替代土地的新阶段。毫无疑问,一旦资本替代土地的程度不断加大,土地集约化的程度必然明显提升。
我们的结论是,未来在社会经济增长过程中,资本替代土地的过程,就是土地边际报酬即地价不断提高的过程,也是土地集约化程度不断提升的过程。当然,不应当认为在单位土地面积上,土地投资强度越高越好、土地报酬越高越好,而是要保持资本对土地要素的适度替代。
如何看待土地生产要素的价格形成机制既然市场化条件下土地集约化的过程就是土地价格不断提升的过程,那么中国土地价格的形成机制是如何运作的?这就涉及到我国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与土地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问题。我国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与市场经济国家明显不同。西方经济学土地价格理论是建立在生产要素分配与生产效用价值论基础之上,土地收益取决于生产要素的占有量,土地价格是资源稀缺程度的反映。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一旦转化为商品进入市场之后,土地价格就受到供求关系影响。
在土地公有制条件下,国有土地由政府部门而不是私人行使土地使用权、交易权。政府部门垄断了土地使用权的一级市场,而不是像市场经济国家一样,由土地私有者在市场上与土地使用者进行直接交易。在现行体制下,市县两级政府是土地一级市场的实际垄断者,中央政府与省政府是比较抽象的市场垄断者。国家本来希望地方政府在土地的一级市场起到必要的调控作用,没有想到地方政府成为了最大的地产商。在各种生产要素商品化的转轨时期,由于政府部门采取行政手段干预市场,使得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存在重大缺陷。由于土地价格形成机制的不完善,使得价格无法成为约束土地需求的有效机制,反而是上级部门的行政手段成为遏制政府部门粗放用地、批地的决定性力量。
如何看待划分主体功能区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影响在推进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固然要集约使用土地,但是不是全国所有的国土空间都适合进行城市化、工业化的土地开发?正是从统筹经济、资源、环境、人口空间均衡的大局出发,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了推进形成四类主体功能区,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我认为,制定主体功能区的政策与土地集约化利用之间总体上并不矛盾,其影响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禁止与限制开发地区不适宜进行土地集约化开发。我国幅员辽阔,但水土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相当一部分地区不适合人类居住,真正可利用的土地资源非常有限,许多区域不适合大规模地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甚至不适宜高强度的农牧业开发,一些城镇也不适宜大规模地集聚人口。如果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过度地开发土地等资源,将使越来越多的国土空间成为不适宜人类生存的空间。另一方面,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应当加大集约化开发的强度,推进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大土地集约化的力度,从而形成人口和经济密集区,千方百计地提高土地产出率。未来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就是要综合考虑不同区域的水土资源、生态环境等自然条件,明确哪些区域必须以保护自然生态为主,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土地开发强度,避免把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的土地集约利用问题简单化。
如何看待中小城市的土地集约利用城市化进程在空间上是一个集约化的过程。集约程度越高的地方,经济活动的效率越高。不可能要求一个国家的所有地区都能达到同样的现代经济水平。追求国土的均衡发展只是一种空想。因此,在土地紧张的情况下,促进人口向大城市集中,而不是向中小城镇分散,提高城市人口的聚集度,是提高土地集约程度的有效途径。
一般来说,小城市人均占地水平要高于中等城市,中等城市又要高于大城市,因此,推动人口逐步向大中城市集聚,是许多国家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的成功之路。多年来,中国把发展中小城镇作为城市化的重要方向。据2004年对全国各省150多个城市的统计,按非农业人口平均的城市人均用地为103.3平方米,不同规模等级的城市人均用地分别为:特大城市84.5平方米,大城市96.7平方米,中等城市117平方米,小城市150平方米,个别的达到300平方米。大城市和小城市相差约50~60平方米。我国有1.9万个建制镇街区和5万个乡政府所在地。如果我国采取中小城镇发展为主的城市化模式配置土地,那么中国的土地问题将更加严重。因此,我认为,中国不能走中小城市遍地开花、分散配置土地资源的道路,应当逐步建立起以大都市为核心的城市群,使得集约使用土地从城市单元的大空间范围内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