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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管局近日发布公告,对未按规定期限到有关部门办理缴存手续的欠缴维修基金企业和项目进行公告。其中6家开发建设单位在塘沽建设的11个小区被列入该催缴公告当中,占据较大的比率。
按照有关政策,凡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自1996年7月24日起,全市出售的住宅(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等形式的住宅,以下简称原有住宅)均应当统一缴存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未按规定缴存维修基金的,住宅业主或者业主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次住宅维修基金催缴公告中,塘沽区的兴园里、贻和花园、建华里、锦州里、徐州里、美景园、福苑居、海瀛园、金福里、康居园和金达里共计11个小区。这些小区分别由天津开发区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鸿发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利达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中房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天津市大泛华实业公司和天津市塘沽区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计6家公司开发建设。
公告要求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到住宅项目坐落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维修基金缴存手续。此次住宅维修基金催缴公告为第三批,此前,塘沽区一些小区也曾被催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