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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业主入住将近一年,二期业主也将陆续入住,但是困扰俊城浅水湾高层楼盘业主的车位问题迟迟未见解决。原定的车位抽号也因为业主的一致反对而流产,小区的停车问题将继续困扰浅水湾业主。同样,与之相邻的阳光100也因为车位问题而沸沸扬扬。
车位问题困扰业主
由于浅水湾项目位于津涞公路与外环线交口,小区的公交线路尚未开通,因此入住的业主出行主要靠私家车,而自去年6月入住以来,由于车位并没有像业主们预想的那样及时分配到他们的手中,在这段时间里,所有高层的业主都是随处停车,加上物业公司服务的不到位,小区已经出现多起失窃案件,安全问题十分棘手。
虽然当初开发商承诺的车位比例是1:0.6,但是按照目前小区内私家车的拥有量与增长的趋势,这个比例显然不能满足业主的需要。在没有统计业主目前的私家车拥有量,没有了解目前没有车的业主将来是否有购车的计划,也没有明确告知业主目前有多少可以提供的车位、将来小区全部落成后共有多少车位可以提供的情况下,小区的万怡物业公司组织业主进行车位抽号,遭到了业主的集体抵制。“物业公司是管家,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物业公司未征求业主的意见就抽号的做法只能将矛盾激化。”业主组织者胡先生说,“只有交纳物业费才能参加车位抽号的做法更没有依据。”
“物业公司是通过满足一部分人的利益来分化业主从而达到管理的目的的。例如这次抽号,交物业费的和为了维权暂时没交物业费就分成两部分,将来抽上号的和没抽上号的又是两部分,这样就容易使业主分化,他们也就好管理了。”有的业主将矛头直指物业公司。姑且不论是否有分化业主以达到便于管理的目的的嫌疑,车位抽号与缴纳物业费捆绑显然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记者在项目现场的入口处看到,由于当天一期二期的业主集中,车位明显不足,停在路上的车辆并列停了两三排。“物业公司应该想办法解决大家的车位,总不能到处随便停放吧,小区内没有地方,难道停在外环线上?”业主韩女士说。
车位问题同样困扰着阳光100的业主。起因在于开发商出售地下车位。有业主反映开发商在开始销售地下车位后,道路两旁的停车位被立上了围栏。这被业主认为是开发商在“促销”。“10万元起价的一个车位,业主却拿不到产权证,谁心甘情愿去买?”一个业主在网上这样留言。而此次伴随着出售车位,还提高了车位的出租费用,这让业主们感到愤慨。
车位问题折射核心矛盾
车位问题是引起业主不满的问题之一,而究其根源是小区的区属问题。根据规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必须在所在的街道办注册,而区属问题解决不了,业主委员会就不能成立,业主要维权,但维权的主体却不存在。
目前,这两个小区的业主都不能肯定将来的户口会落在哪里。当初,开发商承诺的落户南开是吸引当时很多业主购买该项目的重要原因之一。考虑到将来的子女就读,南开区丰富的教育资源给项目的销售增色不少。但是落户南开之难远远超乎业主的想象。
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对话的天平不会平衡,困扰业主的车位问题也不得不拖延解决。在物业公司制定相关的规定时,业主的声音无法得到体现;而在业主要求车位得到合理解决的时候,开发商以及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却没有及时给出解决的方案,或只是口头承诺将会尽快解决。而记者曾就此事与物业公司负责人联系,其手机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问题就这样被拖着。
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专家介绍,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主要针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情况:有的开发商将车位、车库高价出售给小区外的人停放;不少小区没有车位、车库或者车位、车库严重不足,占用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作为车位等问题。
在物权法正式实施之前出售车位的做法难免让业主心里添堵。有业主认为,虽然物权法可以作为法律条款来引用还有几个月的时间,但是其立法精神必须得到尊重。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应当积极配合业主自发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行动,尽早能有一个合法的组织来整合业主的主张,解决好目前存在的矛盾,还小区一片和谐安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