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杜绝外地企业借照、挂靠等违规行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日前天津市建委出台新规,严格审核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的相关条件及资质,以确保备案资料与企业在津实际情况相符。特别是为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外地进津企业必须带足相应的保证金,其中总包企业的保证金不低于100万元。
另外,外地建筑企业在津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不能随便挂靠在别的单位,其中总包企业固定办公场所不得少于300平方米,专业和劳务企业固定办公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确保企业真实进津,而不是挂个“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