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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土资源部对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检查情况的通报显示,2001年~2006年,国家共下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320个,到目前,综合效益逐步显现。
2001年~2006年,国家共下达土地整理项目2320个,预算总额297.9亿元,计划建设规模162.58万公顷。即每公顷要整理的土地上,平均投入资金约1.83万元。这是一项投资量大、惠及面广的浩大工程。
据了解,在这些土地开发项目中,有1581个国家项目、214亿元投入资金安排在13个粮食主产区,分别占项目和资金总数的68%和72%。项目建设总规模中84.4%是对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综合整治。目前已累计下达预算259.5亿元。已竣工项目893个,占39%,其中788个属2006年应竣工项目,占全年应竣工项目的52%;1008个项目正在建设;未开工项目374个;45个项目拟申请撤销或调换。现完成建设规模75.68万公顷,占计划任务的47%;新增耕地面积21.48万公顷,占计划任务的58%;修建田间道路约14万公里,灌排渠沟管约23万公里,农用井2万余眼,泵站7000余座。工程质量总体符合设计要求,已投入使用的项目较好地发挥了应有效益。
国家投资项目综合整理,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民增收脱贫。但国土资源部同时指出,一些地方在申请国家投资项目时,眼睛只盯在资金争取上,对加强项目管理等考虑不多、不周,带来了项目实施基础工作薄弱,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粗放,相关监管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
从今年开始,我国土地开发整理管理方式有较大调整,国家不再下达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有人认为,今后地方在这方面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不必受中央政府的约束,将更加自由。对此,国土资源部强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权责下移,并不意味着中央部门对这项工作放任不管。相反,中央部门可以有更多的精力加强监管。已经下达的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其次,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虽已改变,但土地开发整理仍将继续落实到项目,对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使用仍将继续严格管理,谁都不能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