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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哥哥”获刑后怕自己在劫难逃黯然神伤了好久
正是这些大手笔的“投入”,才换回了巨大的产出。比如,齐少嫣可以不花一分钱赊来一块地,转手倒卖轻松赚个千八百万,或者开发后卖了楼再给钱,或者利用国有企业转制的机会,不花一分钱先将市值6500万的抚顺市炭黑厂转到自己名下,再用生产赚来的钱交买工厂的钱,反正,这一切都是“哥哥”们说了算的。
然而,这种有些疯狂的“生产关系”却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戛然而止。2005年3月,正在法院合议庭上讨论案件的黄国振被抚顺市纪委带走,同年8月,被异地关押的黄国振被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随后,2005年8月8日,孙嘉明因涉嫌受贿被抚顺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2日被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此后,陆续又牵出了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长吴兴安、抚顺市合作银行行长郭铁英、开发银行行长朱一兵等10余位局级干部受查处。
2006年9月2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原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国振涉嫌贪污受贿一案进行了审理,法庭认定黄国振在2002年年底至2005年春节间,利用其主管执行局、司法行政装备处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索要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0余万元,另有500余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9月25日,黄国振因犯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黄国振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7年3月9日,辽宁人民高级法院对黄国振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06年7月31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孙嘉明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滥用职权犯罪案。法庭经审理认定,孙嘉明在任职期间,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贪污、受贿金额超过800余万元。2006年11月24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孙嘉明无期徒刑。
随后,吴兴安、郭铁英等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齐少嫣是在看守所监室的电视里看到他几位“哥哥”受审和被判刑的消息的。想到昔日自己与这些“哥哥”们花天酒地,为所欲为,幸福快乐的日子,如今不但两位好“哥哥”被判了无期,其他的“哥哥”们也都重刑加身,自己恐怕也在劫难逃,她黯然神伤了好久。
但是,尽管如此,深陷囹圄的齐少嫣依然坚信,只有钱能够拯救自己。她让自己的家人四处打点,托人找关系,以期减轻法律对自己的制裁。
2006年9月28日,齐少嫣涉嫌行贿罪一案在抚顺顺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指控,齐少嫣避重就轻,只承认给黄国振和孙嘉明行贿190万元。2006年10月14日,顺城区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齐少嫣有期徒刑一年。
接到判决那一天,齐少嫣十分开心。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11月1日,就在齐少嫣盼望着走出这堵围着铁丝网的高墙,回到外面彩色的世界,回到她以往呼风唤雨、纸醉金迷的生活时,她却被告知,她的释放被叫停了。
齐少嫣十分愤怒,面对法院送来的重新逮捕证和裁定书,她失控地大喊大叫,拒不接受。
法院的裁决书上说,本院院长发现判决有误,决定依法提起再审。
法律无情。目前,齐少嫣依然被羁押在抚顺市看守所。案件也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