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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区管公用公房普查于日前结束。针对目前存在的使用单位盘活、置换房产游离于管理之外,未经区公房所(站)同意私自买卖、转租公产公房,只用不修,致使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各区公房所(站)决定采取措施加大公用房管理力度。
经普查,区管公用公房共2160处、710.7万平方米。普查中发现,目前区管公用公房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房管员对所管房屋的基础状况和使用单位基本情况不够了解,部分使用单位盘活、置换房产游离于管理之外,未经区公房所(站)同意私自买卖,在既成事实的情况下才办理手续。再有部分使用单位私自转租公用公房15.97万平方米,此外一些使用单位只用不修,存在严重房屋使用安全隐患。
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区公房所(站)提出六项解决措施:加大公用公房管理力度,严格房管员走访使用单位制度,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公用公房盘活、置换数据库,为社会各方提供信息,积极促成使用单位盘活、置换;针对部分使用单位将办公楼中的部分房产私自转租,逐一进行核实,确认转租面积,联合各有关部门一同治理;主动与拆迁部门沟通,逐一核对,查明拆迁原因,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积极追缴拆迁补偿费;针对查出的严重损坏房屋和危险房屋,督促使用单位进行修缮,跟踪检查,做到动态管理,保证房屋使用安全;主动与房屋使用单位沟通、协调,将权属无争议的行政事业单位新建或购置的办公用房纳入公用公房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