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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房价的可比性存在种种问题,但终归还是需要有个数字来反映情况的。
江苏省统计局投资处一位负责人说,他们每月会做一个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也就是当月商品房销售总额除以销售面积。这些商品房,包括城区,也包括郊区,这样计算出来的房价也就是一个“大平均”,市中心的居民可能会觉得均价低了,而郊区的居民又认为均价高了。这位负责人说,这个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一般不对外公开,只供掌握面上情况之用。
另外有两个关于房价的数字是公开的,一个是建设部门的商品房成交均价,它反映的是城区商品房的交易价格,郊县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另一个是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它反映的是房价变化的情况。
专家指出,人们平时所说的房价,其实是均价,它更多地是反映结构变化,而非价格水平。反映价格变化的是房价指数。
数字与感受有差距——呼唤更科学的统计数据但是,各部门提供的数据和老百姓的切身感受有不小差距。
比如,今年5月份,南方某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0%。很多人觉得很奇怪:怎么可能啊?房价一年才涨了10%?他们看到的情况是,在很多地段,房价一个月就涨了好几百元/平方米。郊区有一个楼盘,两小时内涨了1200元/平方米!
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一语道破其中堂奥:要从均价的背后看到房源结构的变化。在出售房源中,中心高档房屋的比重减少了,而城市近郊和远郊的房屋比重在大幅增加。因此,虽然房屋均价上涨的数字不高,但它不能掩盖市区房价上涨很快的事实,也不能掩盖近郊和远郊房价上涨很快的事实。
“均价确实难以反映价格水平。”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印堃华认为。他说,房地产是一个区域性市场,商品房的价格与所处地块直接相关。高档房卖得多,房屋的均价就高;普通房卖得多,均价就低。
南京市物价局综合调控处一位负责人说,一袋大米或一桶食用油,在市中心卖和在江宁区卖,价格几乎没有差别。但房子就不一样了。因此,提供房价信息,一定要考虑到是否具有可比性。数据是否真实,直接影响到决策的针对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