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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买的房子,一直无法办理按揭,也拿不到房产证。2007年6月,叶小姐发现自己在松泉公寓认购的房子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权利人却不是自己,于是向本报房地产投诉热线反映问题。但记者昨天采访开发商的委托人,他却坚称是购房者拒不出示购房合同等资料导致的。
购房者叶小姐:
房产被登记到别人名下
叶小姐告诉记者,1996年12月,她和深圳石化房地产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购买位于松泉山庄的一套房子,合同附和表一规定“办理银行按揭日期,由发展商和银行商妥后再通知客户”。但1997年入伙后,她却一直没有收到办理按揭的通知,房产证也因此一直无法办理。
今年3月份,有一位张爱民先生表示,他是受深圳石化房地产公司委托,帮助业主办理办证事宜的,要求业主提交资料,经核实后即可代为办理。叶小姐说,张先生当时并没有出示该公司委托书,因此没有给他资料。
5月份,叶小姐两次收到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受深圳石化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发来的律师函,要求她在一个星期内前往律所办理该房产过户的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同意解除购房合同,公司有权将房产卖给第三方。随后,叶小姐打听到另一位业主递交资料后,房产仍被登记到别人名下,她担心自己会出现同样情况,因此没有给张先生送去资料。
6月份,叶小姐从其他业主口中得知自己的房子已被卖给第三人了,她随即向张先生求证,张表示可以帮她买回房子,只要她承担相关税费,叶小姐认为房子本来是合法自己购买的,没理由要再以购买二手房的方式来拿回,更加没理由要承担任何税费,即使出现一房两卖的纠纷,责任也在开发商。6月底,叶小姐到相关部门查档发现,房子在6月18日已经登记到一位名为“冯菁”的人名下。
开发商委托人:
业主拒绝递交资料办证
根据叶小姐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到张爱民。昨日下午,张先生在报社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张先生告诉记者,松泉山庄和松泉公寓的房子是1996年左右卖出的,2006年公司的法人变更为曹茂芝。2007年他受该公司法人的委托,开始处理松泉山庄和松泉公寓的“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公司多年未正常经营,因人事变动的原因,房子是否销售的相关资料已经难以找到。2007年3月,张在两个小区分别张贴通知,让尚未办理房产证的业主提供购房合同、收款收据等资料,一经核实,即可为其办证。据张先生介绍,涉及的业主大约有20到30户,但多数为石化房地产公司的员工。
张说,通知发出后,叶小姐找过他,但未出示购房资料。多次发律师函,她仍然拒绝提交资料,他准备到实地核实也被拒绝。随后,另外有人向张先生提出申请,并递交了2006年签订的购房合同、收据等材料。张先生表示,可以为其办理房产证,但该房产可能存在一房两卖的问题,如果叶小姐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她在1996年购房,房子必须转让给叶,公司会进行一定的补偿。
张先生办理了该房的房产证后,叶小姐向他提供了合同的复印件,张先生要求叶小姐提供合同原件和公证号,如果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可以帮助将房产转移到她名下,只需补齐房款并承担相关税费,但遭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