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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于家堡、东西沽地区动迁工作的开始,部分商品房住户选择了货币还迁的方式。记者从塘沽区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原房屋所缴纳的维修基金可按照规定办理退还。
根据塘沽区房管局物业办提供的资料,已缴纳维修基金的货币还迁户可到天津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退款事宜,该业务办理范围只限定选择货币还迁的商品房住户。
据介绍,希望办理该业务的还迁户需准备证件为: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在A4纸上复印;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3、维修基金缴款收据第二联;4、核准注销通知书或者拆迁证明(拆迁办开具)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地点为天津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15号——泰安道与建设路交口黑色小楼一层)。居民可拨打咨询电话23112612、23145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