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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津南红(挂)2007-111号挂牌地块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南红(挂)2007-111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南开区红旗南路西侧,其四至范围为东至红旗南路,南至宾西立交桥,西至简阳路,北至纪念铁路三角地公园(以附图为准),现状地上建筑物已拆迁完毕。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情况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19001.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金融业、居住型公寓,总建筑规模不突破110000平方米,其中居住型公寓建筑规模不突破65000平方米,商业金融业建筑规模不突破45000平方米。该项目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限高商业金融业不高于140米、居住型公寓不高于100米,建筑形式为点式高层。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其他要求:1、结合项目建设,将现状路边变电箱迁移至该地块内;2、居住型公寓建设应符合市政府津政发[2006]110号文件要求;3、按照《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DB29-6-2004)配建停车,可采取地上与地下相结合方式;4、规划设计应满足我市关于消防、配套、绿化、环保、人防及建筑管理技术规定等要求,并处理好与周边居民楼的关系。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金融业为40年、居住型公寓为70年。该地块起挂价为48000万元。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其它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本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为2007年9月22日16:0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7年8月22日至2007年9月10日,自2007年8月27日至2007年9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出让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07年9月11日至2007年9月24日16:00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二、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拍卖文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马女士 孙女士
联系电话:(022)28013224 (022)29242501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