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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朋友冒充买房者,让街头算命先生顶替自己的父亲充当房主,女子王某通过中介公司卖房诈骗了银行贷款72万元。前天,涉嫌诈骗的王某被西城检察院批准逮捕。
38岁的王某在北京经营一家室内装修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欠款数十万元。为了维持公司资金周转,王某想到了尽快获得现金的途径———到银行贷款。
王某为了取得贷款,多方面打听了中介公司的运作方式。她发现,中介买卖房屋都是先将房屋买下来,然后再出售给下家。如果下家经济能力不强,也可通过中介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在这样的方式下,只要房主、买房人和房本三者俱全,就能从中介公司取得银行贷款。
于是在2005年4月,王某找到朋友毛某,给他3万元好处费让其充当买房人。王某还向毛某承诺,帮自己贷款后不必还月供,自己周转开之后自然会把贷款还清。之后,王某又在街边花3000元找了一个自称“半仙”的算命先生冒充自己的父亲,并为其办理了一张与父亲身份证信息相同的假身份证。然后,王某编造理由从父母那里借出了房本。为不引起父母怀疑,她还伪造了一个假房本归还给父母。
准备完毕后,王某带着毛某、算命先生和房本来到中介公司办理房屋买卖,并让毛某向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由于“房主”、“买房人”和房本俱全,过户手续很快办了下来,王某也通过中介公司顺利拿到了72万元的房款。而这笔钱,正是毛某通过中介公司向银行贷的款。之后,王某将这笔钱用于公司周转和投资,并未还贷款。
2005年9月,被毛某连续拖贷的银行来到王某家收房。“我们都没卖过房,银行怎么能来收房呢?”为了遮盖自己的行为,王某首先大呼冤枉,声称自己也是受骗者,还和父亲一起向西城警方报案。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陆续接到房屋管理局、中介公司的报案,最终发现了王某的诈骗行为。此时,王某和毛某已畏罪潜逃,随后警方将两人上网追逃。2007年7月底,王某在大兴区黄村镇落网。